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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将至 三个部门都在打“预防针”:送货上门一定不能夸大“战绩”

发布于:2020-11-12 编辑:网友投稿

不要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出来“选一个”;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阻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办、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规范网络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议,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今年以来,网络经济在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在“双11”推广期间,竞争无序问题突出。

会议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平台内部生态治理的主要责任,坚持依法合规管理,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会议从9个方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1.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非法集中;不要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出来“选一个”;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阻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

2.杜绝刷单、刷评论、炒信等不诚信、欺诈行为。不要用商品发布夸张的现场“战报”来虚增流量,不要从事诋毁商誉、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也不要从事基于算法推荐的“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3.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严格控制假冒伪劣商品的宣传、销售和流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4.履行网络经营者资格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证网络经营者注册登记和许可文件的真实性。

5.严格规范广告行为,提高广告质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虚假宣传和低俗内容。

6.加强对推广计划的事前审核,加强对虚假折扣的控制,不向平台内的运营商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7.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法执行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等规定。

8.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的安全、使用和保护,严格防范个人信息数据的泄露和滥用。

9.遵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经济日报记者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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